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
(试行)
校研〔2014〕82号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吸收优秀生源攻读博士学位,现对学校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规定如下:
一、招生范围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
直接攻博:指符合条件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二、具体要求
(一)硕博连读
1. 硕士入学阶段选拔。从当年度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2. 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在读的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已完成中期考核,在论文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通过的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具体细则见当年度选拔文件要求。
(二)直接攻博
从当年度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三、其他事项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学籍及其他管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